苑廣闊
  國家將專設食品藥品違法偵查局,以加強打擊食品藥品犯罪力度,保障國民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3月28日,在國家食藥監管總局和公安部的聯合發佈會上,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長華敬鋒對媒體記者確認了上述消息。(3月29日《新京報》)
  民以食為天,食品藥品安全問題越來越被重視。去年,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掛牌,由過去的“九龍治水”變為以農業、食藥監管部門為責任主體的監管新格局,使監管資源得以整合。此次公安部關於設立“食藥警察”的消息,可以視作治理食藥安全頑疾的又一探索。
  近幾年,食品藥品領域的違法犯罪,呈現出犯罪手法升級、活動愈加隱蔽等新形勢,新特點。相比之下,食藥監部門,技術水平和執法能力還遠遠不足,相關人員數量與行政人員出現“倒掛”。據統計,2011年全國食藥監系統擁有行政管理人員5.3萬人,但技術支撐隊伍僅有3萬餘人,有專業檢查員資質的只有1.5萬人。從中央到地方,建立一支覆蓋全國、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行為的專業執法隊伍,值得期許。
  專設“食藥警察”雖然好處多多,但仍有不少需要慎重的地方。
  在簡政放權的大背景下,設立新部門,增加編製和人員,尤須審慎。細究來看,“食藥警察”更像是原來相關部門職能整合上提出的新概念,而公安部治安局的打假處等部門,本就承擔一部分針對食品藥品犯罪的偵查工作。這種情況下,新的執法部門是設在公安部門內,還是賦予食品藥品稽查人員刑事執法權?
  其次,食藥安全問題之所以舊疾難除,除各部門之間推諉扯皮之外,很大程度上還因為庸懶散,監管觸角伸不到“田間地頭”。如前段時間曝光的農村食品藥品安全亂象,以及日漸增多的互聯網食品藥品制假售假,監管部門總是“慢半拍”,總是跟在“媒體曝光”、“網友揭露”的屁股後面跑。也就意味著,比新機制、新部門更重要的是實作風,多一些主動監管,便離“舌尖上的安全”近一點。  (原標題:“食藥警察”如何真正成為 “舌尖上的衛士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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